重点片区内智慧交通改造工程(格尔木市公安局重点片区内交通设施优化工程项目)项目管理及设计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
    重点片区内智慧交通改造工程(格尔木市公安局重点片区内交通设施优化工程项目)项目管理及设计竞争性磋商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青海省西宁市海湖新区新华联国际中心A栋9楼获取投标文件,并于2026年11月10日 09: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一、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青海宸晖竞磋(服务)2026-046号
项目名称:重点片区内智慧交通改造工程(格尔木市公安局重点片区内交通设施优化工程项目)项目管理及设计
预算金额:190000.00(元)
最高限价:190000(元)
采购需求:(包二)重点片区内智慧交通改造工程(格尔木市公安局重点片区内交通设施优化工程项目)完成该项目初步设计阶段至施工图设计阶段的设计、审批等工作、项目开工至竣工验收阶段的所有设计服务工作(所有现场服务、设计变更等)。
  数量:1
  标项名称:重点片区内智慧交通改造工程(格尔木市公安局重点片区内交通设施优化工程项目)项目管理及设计分包二;
  预算金额:190000.00(元)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约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0日历日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
2、其他资格要求:(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 (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 (3) 本项目不接受供应商以联合体方式进行投标; (4) 经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 (5)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包二)要求供应商须具备电子通信广电行业(有线通信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业,项目负责人须具备通信工程或电子信息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6)本项目不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 2.合同履行期限:(包二):本项目整体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工程整体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提交成果文件时间:签订合同后10个工作日内。
三、获取(招标\采购文件):
时间:2026-10-31 至 2026-11-06 上午09:00-11:30和 下午13:30-17:30
地点:青海省西宁市海湖新区新华联国际中心A栋9楼
方式:现场或网上获取;标书获取联系人:李女士;联系电话:0971-4392770;电子邮箱:qhch2019@163.com
售价:5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年11月10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格尔木市哈西雅图路32号格尔木市公安局2楼214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青海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同时发布。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价、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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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格尔木市公安局 |
招标代理机构:青海宸晖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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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格尔木市哈西雅图路32号格尔木市公安局 |
地 址:青海省西宁市海湖新区新华联国际中心A栋9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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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星警官 |
联系人:余国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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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0979-8413805 |
电 话:0971-411813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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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信箱:/ |
电子邮件:qhch2019@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