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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东市·平安区][公开招标][材料设备]青海省2024年度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项目(第二次)标段一[已发公告]

【 信息时间:2024/05/08 17:02:11  阅读次数:我要打印】 【关闭

青海省2024年度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项目(第二次)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青海省2024年度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项目(第二次)招标人为海东市平安区水土保持站,招标资金来自财政,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私有资金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境外私人投资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青海省2024年度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项目(第二次)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1)项目地点:西宁市(西宁城区、大通县、湟中县、湟源县)、海东市(平安区、乐都区、民和县、互助县、循化县、化隆县)、海南州(兴海县、共和县、贵德县、同德县、贵南县)、海北州(祁连县、门源县、海晏县)、黄南州(同仁市、尖扎县)、果洛州(玛沁县、班玛县)、海西州(都兰县、乌兰县)

        (2)招标内容:在湟中区、平安区、互助县等24县(市、区)开展小流域山洪灾害“四预”能力建设(含小流域“三算”建设、电子预案)、监测能力巩固提升。

        2.2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E6301000076050619001001

标段名称:青海省2024年度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项目(第二次)标段一

招标采购设备名称:

技术规格:

交货地点:

交货期:240.0天

合同估算价:3298.3万元

投标所需身份类型:供应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资质,业绩,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联合体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其他成员的权利义务;(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3)联合体组成后不得再发生化;(4) 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应当向招标人提交由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5)除联合体牵头人外,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中标与项目实施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3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3.4 该项目共1(具体标段)个标段,标段编号为:E6301000076050619001。潜在投标人可对其中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最多允许中1(具体数量)个标段。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应当在青海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qhdzzbfw.gov.cn)(以下简称“省平台”)进行诚信库“主体入库”注册,完成注册后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详见《青海省公共资源交易网》(www.qhggzyjy.gov.cn/)办事指南栏的《青海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CA数字证书办理指南》。

        4.2 招标文件(如有所有本项目需要的编制参考资料)均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必须同时上传至《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获取方式:自2024年05月09日00:00时至2024年05月13日24:00时止,潜在投标人应通过《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使用CA数字证书点击“我要投标”自行免费下载。

        4.3 招标人(代理机构)不得要求投标人到现场领取纸质资料。

        4.4 潜在投标人自确认参加投标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应随时登录《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关注 “消息提醒”,及时查看该项目的招标人(代理机构)发出的通知、变更、答疑等内容。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05月29日 09时00分。

        5.2 由招标人(代理机构)在海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三(乐都区)(机位3)(地址:海东市乐都区朝阳山片区海东大道南凉路)组织远程解密、远程在线开标。潜在投标人应当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

        5.3 本项目采用远程解密、远程开标的“不见面开标方式”依法组织开标活动。投标人不到开标现场,投标人应在开标时间前提前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不见面开标系统”,等待开标并按系统提示进行相应的投标人解密等事项。投标人应查阅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远程异地开标操作手册》,熟练掌握远程投标、远程解密操作规范和方法。

        5.4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应当拒收。

        省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对上述递交、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的操作进行时间记录并可下载。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 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

■ 青海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qhdzzbfw.gov.cn)

7 、接收异议

接收异议单位名称:海东市平安区水务局

接收异议联系人:王先生

接收异议联系方式:0972-8612147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海东市平安区水土保持站

招标代理机构:青海蓝硕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青海省海东市平安区平安街道湟源路14号

地    址: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万达广场SOHO4号楼12层11219室

邮    编:

邮    编:810000

联系人:苏先生

联系人:黄女士

电    话:13897028183

电    话:0971-5568068

传    真:

传    真:0971-5568068

2024年05月08日

青海蓝硕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签于 2024/05/08 17:0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