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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东市·乐都区]青海省海东市乐都区碾伯镇晁家村建筑用砂石矿采矿权挂牌出让采矿权挂牌出让公告

【 信息时间:2026/01/26 18:43:38  阅读次数:我要打印】 【关闭

青海省海东市乐都区碾伯镇晁家村建筑用砂石矿采矿权挂牌出让采矿权挂牌出让公告

( 东采出让公告〔2026〕01号)

为促进矿产资源勘查开采,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乐都区自然资源局组织青海省海东市乐都区碾伯镇晁家村建筑用砂石矿采矿权挂牌出让。

一、拟出让采矿权基本信息

1.采矿权名称:青海省海东市乐都区碾伯镇晁家村建筑用砂石矿;

2.开采矿种:建筑用砂;

3.地理位置:海东市乐都区岗沟街道晁家村;

4.拐点范围坐标(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

                                                                      采矿权范围(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

拐点编号

CGCS2000国家坐标系

X

Y

1

4030173.66

34535299.779

2

4030155.12

34535230.850

3

4030076.05

34534926.321

4

4029898.87

34534962.180

5

4029781.94

34534939.291

6

4029739.51

34534857.965

7

4029775.02

34534827.526

8

4029947.16

34534758.860

9

4029786.14

34534575.590

10

4029566.73

34534805.652

11

4029466.24

34534798.476

12

4029447.10

34534772.688

13

4029623.88

34534638.630

14

4029448.76

34534604.770

15

4029318.09

34534415.400

16

4029157.82

34534508.851

17

4029312.26

34534665.612

18

4029275.22

34534747.576

19

4028923.45

34534646.619

20

4029215.31

34534866.211

21

4029441.68

34535033.261

22

4029545.26

34535219.320

23

4029821.63

34535350.100

24

4030002.37

34535573.479

25

4030101.05

34535355.640

5.矿区面积:0.4936平方千米;

6.资源储量:894.13万立方米;

7.开采标高:2500.00米至2361.00米;

8.拟出让年限:8.90年;

9.开发利用情况:未开发利用;

10.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及土地复垦要求:竞得人应按审查通过的《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及土地复垦方案》等履行相关义务,且需达到《土地复垦质量控制标准》(TD/T1039-2013)等相关要求;;

11.挂牌起始价:贰仟壹佰捌拾伍万壹仟陆佰元整;

12.增价幅度:人民币50万元或人民币50万元的整数倍;

13.竞买保证金:2500万元;


二、出让组织基本信息

1.出让人:乐都区自然资源局

2.交易平台:青海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网 址: https://www.qhggzyjy.gov.cn/ggzy/

3.交易机构

名 称:海东市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局

地 址:海东市乐都区南凉大街4号海东市政务大厅四楼

联系人:金先生

咨询电话:0972-8691378

三、竞买人资格条件

1.竞买申请人必须是具有合法资格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企业法人或非营利法人中的事业单位;

2.独立法人,不接受联合体竞买;

3.未被列入全国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系统中的“矿业权人异常名录”和“矿业权人严重违法名单”;

4.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经营异常名录”;

5.未被“应急管理部”网站列入“安全生产领域严重失信惩戒名单”;

6.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7.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营利法人; 以往有违法违规或不良信息的企业,在全国矿业权公示公开系统中列入异常名录和黑名单的企业不能参与报名。

四、出让公告时间、提交报名文件和资格审查

1.出让公告时间(不少于20工作日):2026年01月28日 09时00分至2026年03月04日 17时00分。

2.报名及提交竞买申请材料时间:2026年01月28日 09时00分至2026年03月04日 17时00分。

3.报名方式

本次报名采用网上报名方式,意向竞买人应当在青海省公共资源平台(http://www.qhdzzbfw.gov.cn)进行诚信库“主体入库”注册,完成注册后办理CA数字证书,凭CA数字证书登陆青海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qhggzyjy.gov.cn/ggzy/),按照《矿业权竞买人操作手册》的指引进行网上报名,上传报名资料。

如在操作中遇到问题请及时与交易机构联系。

4.报名材料及提交要求

1)申请人一般情况表(加盖公章的彩色扫描件);

2)企业营业执照正本和副本(未办理五证合一的须提交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的原件彩色扫描件);

3)竞买声明(加盖公章的彩色扫描件);

4)未被列入全国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系统中的“异常名录”和“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查询结果截图或报告(加盖公章的彩色扫描件)。

5)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经营异常名录”查询结果截图或报告(加盖公章的彩色扫描件)。

6)未被“应急管理部”网站列入“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查询结果截图或报告(加盖公章的彩色扫描件)。

7)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查询结果截图或报告(加盖公章的彩色扫描件)。

8保证金来源承诺书(加盖公章的彩色扫描件)

9开户银行开具的无不良资信的证明

10符合竞买资格的承诺书(加盖公章的彩色扫描件)

  竞买人在申请报名阶段,需登陆青海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矿业权交易”系统上传以上清晰的报名材料电子版文件(PDF格式)。上传竞买人需以上资料的纸质原件一式两份递交至海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竞买保证金要求及资格审查

(1)竞买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6年03月04日 17时00分

(2)账户信息

账户名称:海东市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局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都支行

账号:6232814400000075219

(注:(1)竞买保证金应从竞买人银行账户转账进账,不接受现金进账;(2)竞买保证金转出账户应与诚信库中的预留的账户一致;(3)保证金到账时间以实际到达指定保证金账户时间为准。)

(3)资格审查时间:2026年01月28日 09时00分至2026年03月04日 17时00分止。

意向竞买人提交报名材料并按规定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或办理保函后,海东市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局在线审核竞买人资格条件,符合出让公告明确的资格条件的,出具《竞买资格确认书》,竞买人取得竞买资格。意向竞买人可登录“青海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qhggzyjy.gov.cn/ggzy/)查询资格审核结果。

五、出让方式、确定竞得人标准和方法

1.出让方式:挂牌

2.挂牌时间(不少于10工作日)

(1)挂牌报价时间:2026年03月05日 09时00分至2026年03月19日 15时00分止。

(2)限时竞价询问时间:2026年03月19日 15时00分至2026年03月19日 15时30分止,共计30分钟(竞买人须在挂牌报价时间内进行一次有效报价后,方可获得网限时竞价询问资格)。

(3)限时竞价开始时间:限时竞价询问时间结束后,限时竞价开始。

3.确定竞得人标准和方法

(1)本次采矿权出让为有底价挂牌,采用增价报价方式,每次增价幅度为人民币50.0000万元或人民币50.0000万元的整数倍。

(2)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不低于底价的最高报价者为竞得人。无人报价或者竞买人报价低于底价的,不成交。

4.签订《矿业权出让成交确认书》

网上挂牌成交后,系统即时显示成交结果,竞得人应当从成交后次日起 5 个工作日内,与海东市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局签订《矿业权出让成交确认书》。

5.成交结果公示

成交结果将于办理成交确认手续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通过自然资源部门户网、出让人或同级政府门户网、(受委托单位门户网站)、青海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公示 10 个工作日。

六、矿业权出让合同签订

成交结果公示期间无异议的,竞得人在公示结束后 10 个工作日内与乐都区自然资源局 签订《矿业权出让合同》,成为受让人。

七、出让收益缴纳

《矿业权出让合同》签订后,竞得人按《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办法》(财综〔2023〕10号)要求及《矿业权出让合同》的约定,缴纳矿业权出让收益。

八、矿业权登记办理

按照《矿业权出让合同》约定缴纳矿业权出让收益后,矿业权受让人到乐都区自然资源局 按有关规定和要求办理矿业权登记手续。

九、注意事项及风险提示

1.竞买人应遵循“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参与本次矿业权出让竞买,对所提交的文件和其他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对违反公共资源交易法律法规,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竞买人,将按照《印发〈关于对公共资源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备忘录〉的通知》(发改法规〔2018〕457号)的规定,对相关失信企业和失信个人实施联合惩戒。

2.矿产资源勘查具有高风险、高投入的特点,属于风险投资,存在可能找不到可供开采矿产资源的风险,出让人提供的相关地质资料基于现阶段的认识,仅供参考,这些资料中的描述并不构成出让人对出让区块的勘查前景、资源品质等出具的保证。

3.勘查、开发过程中存在不可预见风险,如果因法律、法规和国家省市县环保、安全等产业政策调整以及因生态保护、规划调整、公益性重点工程建设等原因无法继续采矿的政策风险,竞得人需自担风险。

4.竞得人在进行勘查开采时,须按照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保护、爆破作业、取水、水土保持、河道、文物、水利设施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办理相应许可和手续等。在勘查开采过程中需遵守重要公路、铁路、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城市规划区、林地、草原等相关规定,并按要求施工,公路两侧按要求预留通道。

勘查开采过程中需要用地的,竞得人需按照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办理临时使用土地、土地征收、农用地转用和供应等相关手续、缴纳相关费用。勘查开采过程中应遵循合理和集约节约用地的原则,不占或少占耕地、林地、草原,按规定办理使用耕地、林地、草原手续。若存在与已设油气矿业权范围重叠(符合重叠规定的),需按要求签订互不影响和权益保护协议或出具不影响已设矿业权人权益承诺。竞得人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予以处罚。

5.不依法履行土地复垦、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等义务的,按照《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土地复垦条例》《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等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

6.竞买人为外商投资企业的,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及相关规定。

十、对交易矿业权提出异议的方式

在出让公告、成交公示期间,对矿业权出让交易过程存在异议的,应在公告(公示)期截止前以书面形式向 海东市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局提出;对矿业权权属及其他事项存在异议的,应在公告(公示)期截止前以书面形式向乐都区自然资源局 提出。

十一、失信联合惩戒提示

1.竞买人存在《关于对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的备忘录》列明的失信行为,属于联合惩戒对象的,依法限制参加本次矿业权交易活动。

2.竞买人虽未被列入联合惩戒备忘录,但在本次出让活动中以抬高竞价为由向其他竞买人勒索财物的,一经查实,其行为将被列为失信惩戒备忘录。

3.竞得人在自然资源部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系统的“矿业权人异常名录”和“矿业权人严重违法名单”内或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经营异常名录”或被“应急管理部”网站列入“安全生产领域严重失信惩戒名单”或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等,将取消竞得人资格。

4.竞买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为违约,交易服务机构书面报出让人同意后,取消其竞买资格,涉及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已出具电子保函的由担保机构赔付担保的竞买保证金。根据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失信联合惩戒要求,将失信主体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黑名单”,并通过“信用青海”网站公示系统向社会公布。

(1)相互串通报价,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利益或他人合法权益;

(2)弄虚作假,骗取竞买资格;

(3)构成违约的其他行为。

有上述第(1)(2)款情形的,失信主体三年内不得从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严重违法失信“黑名单”中移除;有上述第(3)款情形的,失信主体两年内不得从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严重违法失信“黑名单”中移除。

5.竞得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为违约,交易服务机构书面报出让人同意后,取消其竞得资格,涉及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已出具电子保函的由担保机构赔付担保的竞买保证金。根据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失信联合惩戒要求,将失信主体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黑名单”,并通过“信用青海”网站公示系统向社会公布。

(1)未履行出让公告和出让文件约定义务;

(2)逾期不签订或拒绝签订《成交确认书》;

(3)逾期不签订或拒绝签订《矿业权出让合同》;

(4)逾期或拒绝缴纳交易服务费、矿业权出让收益;

(5)提供虚假文件或者隐瞒事实;

(6)向主管部门或交易平台行贿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竞得;

(7)构成违约的其他行为。

有上述第(1)(4)(5)(7)款情形的,失信主体三年内不得从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严重违法失信“黑名单”中移除;有上述第(2)(3)款情形的,失信主体四年内不得从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严重违法失信“黑名单”中移除;有上述第(6)款情形的,失信主体五年内不得从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严重违法失信“黑名单”中移除。

十二、其他事项

1.本次出让公告等相关信息同时在自然资源部网站、出让人(或人民政府)门户网、交易平台网站发布。出让信息如有变更,变更事项在上述网站发布,请意向竞买人密切关注。

2.本次挂牌不组织现场踏勘,意向竞买人可自行现场踏勘,所产生的一切费用自行承担。意向竞买人参加本次出让竞买视同对出让矿业权范围及范围内的自然要素、交通、地表现状和勘查工作条件进行了充分了解和认可并无异议,自愿接受相关约定。

3.本次挂牌只接受网上报价,不接受现场书面报价以及电话、邮寄、口头等方式报价。

4.本公告所指时间均为北京时间,所指资金均为人民币。

5.本次出让公告其他未尽事宜,由 海东市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局 负责解释和通知。

十三、咨询服务电话

出让人:0972-8623156

交易服务机构:0972-8691378

十四、监督投诉电话

监督部门:乐都区自然资源局

监督投诉电话:0972-8623679

十五、附件

1.挂牌出让文件

2.其他资料


海东市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局(电子签章)

2026年01月26日        

金辉隆 签于 2026/01/26 18:40: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