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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宁市·湟源县][公开招标][施工]湟源县申中河流域生态修复工程(初步设计、地质勘察、测绘联合体)标段一[已发公告]

【 信息时间:2024/05/07 19:45:08  阅读次数:我要打印】 【关闭

湟源县申中河流域生态修复工程(初步设计、地质勘察、测绘联合体)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一体化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湟源县申中河流域生态修复工程(初步设计、地质勘察、测绘联合体)已由湟源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源发改【2024】5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湟源县水利项目服务中心,建设资金来自申请中央生态环保专项资金及地方配套资金,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私有资金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境外私人投资0.0%,招标人为湟源县水利项目服务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招标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1)建设地点:湟源县申中乡

        (2)规模及招标范围:申中河及其支流的生态修复工程,包括河岸缓冲带修复与近自然生态驳岸建设。 (1)河岸岸缓冲带修复工程 针对申中河河岸带受损严重、生态脆弱、沿岸植被覆盖率较低等问题,实施河岸缓冲带修复,修复面积共约 296600 m2,包括前沟峡河(前沟村段,左岸支流1)230000 m2,申中河上段(后沟村段)59000 m2,大山根河(大山根村段,左岸支流2)7600 m2。按照河道沿岸实际条件,缓冲带宽度在 10~150m 之间。 (2)近自然生态驳岸建设工程 针对申中河(申中段)由于水力侵蚀而导致植被缺失和生态自然堤岸毁坏的区域,实施近自然驳岸建设工程,面积约 3000 m2。

        2.2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E6301000076050603001001

标段名称:湟源县申中河流域生态修复工程(初步设计、地质勘察、测绘联合体)标段一

建设内容:申中河及其支流的生态修复工程,包括河岸缓冲带修复与近自然生态驳岸建设。 (1)河岸岸缓冲带修复工程 针对申中河河岸带受损严重、生态脆弱、沿岸植被覆盖率较低等问题,实施河岸缓冲带修复,修复面积共约 296600 m2,包括前沟峡河(前沟村段,左岸支流1)230000 m2,申中河上段(后沟村段)59000 m2,大山根河(大山根村段,左岸支流2)7600 m2。按照河道沿岸实际条件,缓冲带宽度在 10~150m 之间。 (2)近自然生态驳岸建设工程 针对申中河(申中段)由于水力侵蚀而导致植被缺失和生态自然堤岸毁坏的区域,实施近自然驳岸建设工程,面积约 3000 m2。

服务期限:30.0天

设计服务期限 :15日历天。

勘察服务期限:15日历天。

规划用地文件:

合同估算价:210.19万元

投标所需身份类型:施工单位;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工程勘察·专业资质·岩土工程(分项)·岩土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勘察丙级](含)以上并且[工程设计·行业资质·水利·水利丙级](含)以上资质,/资格,业绩,并在人员、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能力。具备水利行业(河道治理)专业丙级资质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工程勘察综合丙级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 丙级和测绘乙级资质及以上资质。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联合体单位不得超过两家,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投标文件中需附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成员权利义务。牵头人承担主体责任,联合体成员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3 该项目共1(具体标段)个标段,标段编号为:E6301000076050603001001。潜在投标人可对其中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最多允许中1(具体数量)个标段。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应当在青海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qhdzzbfw.gov.cn)(以下简称“省平台”)进行诚信库“主体入库”注册,完成注册后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详见《青海省公共资源交易网》(www.qhggzyjy.gov.cn/)办事指南栏的《青海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CA数字证书办理指南》。

        4.2 招标文件(如有所有本项目需要的编制参考资料)均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必须同时上传至《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获取方式:自2024年05月08日0:00时至2024年05月12日24:00时止,潜在投标人应通过《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使用CA数字证书点击“我要投标”自行免费下载。

        4.3 招标人(代理机构)不得要求投标人到现场领取纸质资料或登记等。

        4.4 潜在投标人自确认参加投标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应随时登录《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关注 “消息提醒”,及时查看该项目的招标人(代理机构)发出的通知、变更、答疑等内容。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05月29日09时00分。地点:西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四开标室(纸质标)。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 经济补偿。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qhdzzbfw.gov.cn)。

8 、接收异议

接收异议单位名称:湟源县水利项目服务中心

接收异议联系人:王老师

接收异议联系方式:0971-2434744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湟源县水利项目服务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青海鸣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湟源县

地    址:西宁市城西区万达 SOHO2 号楼 23 楼 12306 室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人:张女士

电    话:0971-2434744

电    话:0971-5160919

传    真:

传    真:

2024年05月07日

鸣升 签于 2024/05/07 18:32: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