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项目编号 |
青海省国丰公招(工程)2024-085 |
采购项目名称 |
格尔木分行职工食堂维修改造项目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采购预算控制额度 |
464548.42元 |
项目分包个数 |
1 |
各包要求 |
|
各包供应商资格条件 |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
2、其他资格要求:1.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含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法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
2.供应商须具备[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建筑工程三级](含)以上或者[专业承包·建筑装修装饰工程·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二级](含)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省外供应商须提供青海省省外建设工程企业信息登记册。
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三证齐全)且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须具备中级职称;参加本项目建设的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须具备相应的岗位资格证书。
4.授权代理人应出示授权书及本人身份证明(授权代理人必须为本公司员工并提供社保缴纳记录);投标文件中所配置的关键人员均需提供社保缴纳记录。
5.供应商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或开标之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等行政处罚);
6.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7.在本项目所在地域内,供应商所投产品/服务未被列入《中国农业银行集中采购供应商禁入名录》,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被授权代表未被列入《中国农业银行集中采购禁入人员名单》。
8.农民工工资承诺:提供不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承诺。
9.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工程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包件采购。
10.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与采购人高管人员及使用需求部门、采购部门关键岗位人员无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11.财务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施工方提供近三年(2021年-2023年)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新成立的公司按成立年限提供,报表未经审计的提供银行资信证明,投标人将对应年份的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附于标书内,并加盖公章。财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复印件应能清晰看到相关财务数据、第三方审计章。
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转包、分包。
13.报价构成:此次报价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按照我行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依据报价,报价包括施工设备、劳务、管理、材料、安装、运输、维护、保险、利润、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所有费用。根据总分行限定的装修标准,严格控制项目增项签证。 |
公告发布时间 |
2024-09-29 18:23 |
招标文件发布起止时间 |
2024-09-30 至 2024-10-11
上午09:00-11:30和
下午13:30-17:30
|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
现场领取或网上报名 |
招标文件售价 |
500.0元 |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 |
青海省国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西关大街街道文博路3号19号楼3-363号铺) |
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供材料 |
开标及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10月22日上午09时30分(北京时间)。青海省国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西关大街街道文博路3号19号楼3-363号铺)。领取方式:现场领取或网上报名((1)报名时须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及授权委托书原件一份,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留存备案;不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将被拒绝购买招标文件。(2)需网上购买标书的供应商应将以上材料扫描后发至我公司联系邮箱3246265532@qq.com,在邮件中标明购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与我公司工作人员进行联系确认,同时将以上资料邮寄至招标代理机构留存备案。) |
保证金信息 |
分包编号:青海省国丰公招(工程)2024-085-1
分包名称:格尔木分行职工食堂维修改造项目分包一
保证金子账号:[户名:格尔木市数据局;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格尔木昆仑路支行;子账号:2806000238000835816]
|
投标截止时间 |
2024-10-22 09:30 |
开标时间 |
2024-10-22 09:30 |
投标及开标地点 |
青海省国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西关大街街道文博路3号19号楼3-363号铺) |
采购单位及联系人电话 |
采购单位:青海省国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赵元存 联系电话:0979-8912230 联系地址:青海省海西州格尔木市柴达木中路32号(农行大楼)
|
采购代理机构及联系人电话 |
采购代理机构:青海省国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钟女士 联系电话:0971-3930630 联系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西关大街街道文博路3号19号楼3-363号铺
|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银行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宁市黄河路支行 |
收款人 |
青海省国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银行账号 |
28002001040024974 |
其他事项 |
本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青海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青海项目信息网》、《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同时发布。 |
财政部门监督电话 |
单位名称: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格尔木分行)纪委办公室 联系电话:0979-89122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