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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宁市·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材料设备][交易公告]2021年长宁镇康家村整村推进项目[已发公告]

【 信息时间:2021/07/27 15:55:01  阅读次数:我要打印】 【关闭

2021年长宁镇康家村整村推进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受 大通县长宁镇人民政府委托,拟对2021年长宁镇康家村整村推进项目进行国内 竞争性磋商,现予以公告,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
采购项目编号
青海鹏信磋商(货物)2021-001
采购项目名称
2021年长宁镇康家村整村推进项目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采购预算控制额度
1128600.00元
项目分包个数
1
各包要求
各包供应商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
2、其他资格要求: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磋商人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 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磋商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 3. 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本招标文件各项规定,所提供的货物和服务须在我国境内合法生产销售的; 4.经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提供网站的查询截图,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20天内); 5.本项目不接受磋商人以联合体方式进行投标。
公告发布时间
2021-07-27 12:46
招标文件发布起止时间
2021-07-28 至 2021-08-03 上午09:00-11:30和 下午13:30-17:30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现场发售
招标文件售价
500.0元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
青海省西宁市大通县桥头镇解放北路(滨河舒园)87号2号楼2单元242室
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供材料
营业执照复印件、公司介绍信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资料除原件外均需加盖公章。
保证金信息
分包编号:青海鹏信磋商(货物)2021-001-1
分包名称:2021年长宁镇康家村整村推进项目
保证金子账号:
投标截止时间
2021-08-09 14:30
开标时间
2021-08-09 14:30
投标及开标地点
青海省西宁市大通县桥头镇解放北路(滨河舒园)87号2号楼2单元242室
采购单位及联系人电话
采购单位:大通县长宁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0971-2794037
联系地址:大通县长宁镇人民政府
采购代理机构及联系人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青海鹏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邢先生
联系电话:13109733566
联系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大通县桥头镇解放北路(滨河舒园)87号2号楼2单元242室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银行
青海银行大通县支行
收款人
青海鹏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
4001201000355345
其他事项
本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青海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同时发布。
财政部门监督电话
单位名称:大通县财政局
联系电话:0971-2720177

青海鹏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1-07-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