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交易信息 > 产权交易 > 交易公告

[西宁市·城中区][交易公告]机动车及报废车辆拆解回收权拍卖公告交易公告

【 信息时间:2024/01/16 11:56:00  阅读次数:我要打印】 【关闭
产权交易公告
  受00委托,根据企业国有资产转让的有关规定,对以下机动车及报废车辆拆解回收权拍卖公告转让事项公告如下:
一、标的信息
标的编号
标的名称
标的内容
子账号
挂牌价(万元)
保证金(万元)
63010320241161442001
机动车及报废车辆拆解回收权拍卖公告标段一
机动车及报废车辆拆解回收权拍卖公告标段一
[尚未生成子账号]
1.6500
1.00
二、受让方条件和要求:竞买人在预展期间有权查验所拍卖标的物现状及有关资料。拍卖标的以现状展示为准,拍卖会只对标的物现状进行拍卖。对所拍卖的标的物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因此,竞买人在参加拍卖会前务必详细了解拍品的现状等相关事项(包括瑕疵)一经拍出,不得以任何理由退回拍品。 竞买人办理竞买登记手续后,视为已行使前款权利和认可拍卖标的现状(包括瑕疵),并自愿承担一切责任。 竞买人应对参加网络拍卖会的个人用户名、密码及竞拍号码的安全负责,并对使用竞拍号码、用户名和密码进行的所有竞价活动负责。在网络竞价过程中,所有操作均视为竞买人本人真实意思的表示。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网络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的规定应向我公司缴纳拍卖成交价5%的拍卖佣金。还需向中国拍卖行业协会网络拍卖平台支付0.15%的软件使用费。 网络拍卖成交后,拍得标的的竞买人身份转为买受人,竞买保证金转为过户保证金,成交款在拍卖会结束后(即2024年1月25日16:00前)一次性付清,并携带相关证件(个人:身份证原件、企业单位:营业执照、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身份证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公章)与我公司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领取拍卖标的。否则,其保证金不予退还(归拍卖人所有),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第三十九条规定,买受人还应当承担该标的再行拍卖造成的成本支出和差价损失及违约责任。 买受人付清全部款项后,方可办理标的移交手续。买受人需自行前往标的所在地进行车辆交接,并自行办理车辆过户、拆解手续,办理车辆过户、拆解手续过程中所产生的税、费、审验、违章、罚款、证照补办、维修、拉运、转移安全责任等及不可预见性的瑕疵问题均由买受人承担。
三、转让方式: 网上竞价
四、受让须知
1、公告期:2024年01月16日到2024年01月19日 上午8:00到12:00--下午14:00到17:30
2、有受让意向者须于公告期内到中拍平台办理受让申请,提交有关资料,经资格审查合格后,于2024年01月19日 16:00前将交易保证金交纳到指定账户(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取得交易资格。未受让者在交易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退还交易保证金。
3、有受让意向者可自行实地踏勘,转让标的以实物现状为准。
4、本次产权转让的具体事项详见《产权交易文件》。本公告事项如有变化,届时将发布变更公告。
五、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青海天纬拍卖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宋先生
联系电话:13309789780
地 址:
网 址:
2024年01月16日
魏钢 签于 2024/01/16 11:55:16